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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 个人信息 问答

杨宗民的问答 大家都在问>

  • 竣工面积与销售面积比是什么概念

    答:第二十条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 合同未作约定的,接以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同时支付已付房价款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双倍返还买受人。 面积误差比=(产权登记面积-合同约定面积)/合同约定面积×100% 因本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规划设计变更造成面积差异,当事人不解除合同的,应当签署补充协议。 第二十一条按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约定套内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并约定建筑面积不变而套内建筑面积发生误差以及建筑面积与套内建筑面积均发生误差时的处理方式。 第二十二条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销售商品房,不得向买受人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费用。 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向买受人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的,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所收费用应当抵作房价款;当事人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买受人返还所收费用;当事人之间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 丈夫是北京户口我是外地户口我们名下无房产,我是否有购房资格,产权证是否可以只写我一个人的名字

    答:您好现在政策是以家庭为户口

  • 已解决 什幺是公积金?

    答:公积金又称公司的储备金,是指公司为增强自身财产能力,扩大生产经营和预防意外亏损,依法从公司利润中提取的一种款项,不作为股利分配的部分所得或收益。主要用于:弥补公司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转增公司资本。

  • 已解决 外地户口可以买吗?能落户北京吗?

    答:没有缴纳满5年税的外地户口的不可以在北京买房。

  • 已解决 我是属于购买首套住房,目前公积金还不足六个月(大概还差1个月),请问现在想买房贷款该如何操作?

    答:您好,您现在公积金不能用,只能那个用商业贷款,

  • 已解决 买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最多可以贷多少?

    答:一般情况下可以贷到80万,最高可以贷到104万,

  • 已解决 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普通购房贷款差距多少?

    答:按11年4月5日基准利率贷20万 一:商业贷款等额本息法计算也就是固定每个月还款数量一样 月均还款:1526.68元/月还款总额:366402.98元、总利息:166402.98元。 二:住房公积金 月均还款:1286.99(元)还款总额:308878.13元、总利息:108878.13。 每月相差:239.69总差:x12月x20年 三。商业贷款混合住房公积金这个的根据你实际情况去计算了

  • 已解决 买房按揭是什么意思

    答:按揭是英文mortgage"(抵押)的音译,是指按揭人将房产的产权转让给按揭受益人,(通常是指提供贷款的银行),按揭人在还清贷款后,按揭受益人立即将所涉及的房产产权转让给按揭人的行为。 通俗地讲,银行借钱给你买房,你向银行还本付息,在此期间你将房屋抵押给银行(你对房屋的权益受到了相应的限制).本息还清后该抵押解除,你就对房屋拥有了完全的没有任何限制的所有权了.

  • 已解决 没有房产证可以买卖吗

    答:不能买卖 你买的只是居住权,不是产权,不能再卖 你没房产证连自己的权利都很难保证

  • 国家对拆迁的补助标准?

    答:第四十四条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道路、管线工程和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国务院批准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批准。 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 本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以外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四十五条征用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一)基本农田; (二)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 (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 征用前款规定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务院备案。 征用农用地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先行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其中,经国务院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经省、自治区、直 辖市人民政府在征地批准权限内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超过征地批准权限的,应当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另行办理征地审批。 第四十六条国家征用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第四十七条征用土地的,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偿。 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 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用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用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 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用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用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第四十八条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后,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公告,并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 第四十九条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征用土地的补偿费用的收支状况向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公布,接受监督。禁止侵占、挪用被征用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

  • 已解决 北京购买二手房营业税,个税,契税怎么算?

    答:90平米以下 契税=合同价1% 个税=合同价1% 营业税=(合同价-原购房价)5.5% 个税和营业税满5年免征 90平米至140平米 契税变为1.5% 其余同上 140平米以上 契税变为3% 个税1% 营业税是未满5年征全额的5.5%满5年征差额的!

  • 已解决 二手别墅能房贷吗

    答:只要有房产证而且产权清晰,可以贷款,

  • 已解决 北京集体户口如何迁出

    答:1.单位开介绍信,到人才把户口页借出 2.回房子管辖的派出所,拿着房产证和户口页进行转户口手续 3.拿着办好的新户口页去人才销户,

  • 房价在跌吗?

    答:北京这边,环比2月和3月份的市场,房价还在上涨

  • 已解决 个人开发的房子有房产证就是土地证没有分割这样的房子能买吗

    答:个人开发的房子子只要有房产证可以买。

  • 房屋套内面积计算方法

    答:建筑的套内面积:户内纯使用空间面积户内墙体的全面积1/2分户墙面积1/2外墙面积。 公摊面积:平层交通面积的公摊底层大堂的公摊平层外墙1/2公摊小区内公共设备用房的公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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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万房产专家

解答“房”事难题